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0次
远程审核
本月底结束
不再接受远程审核
1、将远程审核方式纳入必签审核方式
2、采用远程审核方式(含现场审核与远程审核相结合方式)时,认证机构还须在审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认证审核签到系统管理端的“其他情况说明”栏目中提交采用远程审核方式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既然认监委并没有不允许实施远程审核,那机构为什么如此强烈的拒绝远程审核的申请,原因有三
远程审核在认证领域被广泛应用源于为有效降低或避免受疫情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对认证审核活动造成的影响,创新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取代现场审核,而采取的一种“可能”有效的方法。
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机构利用远程审核不用到场的漏洞,规避监管风险,在不满足远程审核条件的时候,依然采用了远程审核。此类情况已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通知》指出,如果要实施远程审核,必须“提交采用远程审核方式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认证君目前能想到的理由无非两种,第一审核老师出不来(被封控),第二企业进不去人(处于高风险地区)。针对第一种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隔离告知书”、所在的楼宇单元封控的文件资料等。针对第二种企业原因,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官方发布的该企业地处高风险地区的公告等。
如果提供不出来
不好意思,机构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
(当然不排除“一年生”的机构)
就问一句,市场监管抽查的时候,您能提供远程审核视频了好几十个小时的证据吗?(之前有一地区市场监管抽查,要求提供8小时审核的视频记录)。
所以从机构层面,复杂了工作内容而且增加了监管风险的事,不愿意干。
(注:市场人员不代表机构层面)